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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峄城区交通局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参与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拟订行业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配合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报批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五)承担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配合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参与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配合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承担重点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参与考核。

(七)配合全区国道、省道的规划,配合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参与全区高速公路的布局规划,配合全区高速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县道的布局规划,组织县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指导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八)配合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配合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配合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配合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配合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

(九)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国际运输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峄城区坛山中路70号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632--7711200  ycjtjdzb@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