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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

(一) 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建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学校德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四)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规划、指导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等以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等政策规定,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教育体育贷款。

(六)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和体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研究生、自学考试及教育类证书考试;负责组织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八)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科研项目,拟定峄城教育改革实验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对学校课程实施水平和育人质量进行监测、指导。

(九)负责全区中小学的规划建设,教育教学体育装备及图书资料的配备,实验室、功能室和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和风险转移保障工作。 

(十)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十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负责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国内外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台港澳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办公地址:峄城区承水中路256号

联系方式:0632-7711826  ycqjyjadmin@zz.shandong.cn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