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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件、会务、值班、机要、档案、卫生等工作;2.负责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政务公开、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3.负责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工作;4.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学校章程制度管理;负责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工作;5.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教育干部、教师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6.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事前协调工作;7.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文明城创建工作。

()政工股

1.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竞技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社会实践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2.负责全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妇联和关工委工作;3.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评优表彰、教师工资、档案管理、社会保障工作、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4.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支教教师选派工作,教育对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工作;5.指导全区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及教师考核,负责局机关内部考勤、考核工作;6.牵头组织实施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的遴选、管理与培养工作;7.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体育职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登记注册工作;8.牵头负责单位和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工作、黄河流域生态保持和高质量发展工作;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统计和经费统计、分析、发布工作;2.参与拟定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管理和教育、体育收费的意见,监测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编报区级教育和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的使用;4.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5.按规定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内部审计工作;4.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5.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6.牵头负责教育和体育对口支援工作。

(四)教育股

1.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推动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办学行为;2.统筹制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招生的有关政策;3.指导和监督学校章程的制定与实施;牵头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4.负责指导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5.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有关工作;6.指导全区学校艺术教育和劳动教育等工作(各教育研究室配合);7.检查中小学执行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使用教材的情况;8.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馆藏图书配备、音体美卫器材配备等工作。9.牵头负责教育满意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

(五)体育股

1.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国民体质监测制度;2.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组织各类体育考试工作;3.监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健身气功活动、全区职业体育;4、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区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5.承担全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7.拟定全区体育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组织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推动体育文化建设。8.牵头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六)督导室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定和实施方案;2.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对教育投入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4.对中等及以下教育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5.负责发布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监测报告;6.牵头负责省市督导、政府履职考核评价工作。

(七)安监股

1.负责指导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教育风险转移保障工作;2.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和食堂、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3.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和食堂、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4.牵头负责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校车运行管理工作;5.负责区教育(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班办公室工作;6、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行政许可事项的事前协调工作;7.指导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教育风险转移保障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区教学研究中心。

1.承担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理论与应用研究;进行基础性、前瞻性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提供政策咨询;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重要信息、动态的收集、整理和分析。2.承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与教学评价研究;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质量保障重大问题的调研和专项评估。3.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承担校本教材的开发、实施;承担课程改革实验中课程与教材实验的实施与管理;研究学科教育教学规律和方法,推广课程改革经验。4.承担全区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学术研究交流和指导;承担教育课题管理、组织课题研究,总结科研经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5.承担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为传统文化教育和基地建设提供学术与人才支撑。6.承担全区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学分认证工作。7.承担全区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承担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 名等工作;承担相应考试的试卷运送、试题安全保密、考务组织和考风考纪建设工作;承担高考学生信息和考生档案整理工作;按照财政物价有关规定,做好各类招生考试费用的统一收费的辅助工作。8.承担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外网信息采集、安全等级维护、个性化业务平台建设以及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等工作;配合起草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配合主管部门指导开发教育信息化数字课程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教育教学的融合。9.承担全区各类教学服务工作;承担省定目录内的师生图书报刊宣传发行工作;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承担全区教体物资采购。10.承担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全区教体系统信息宣传、舆情引导和监控应对工作,协调教体新闻发布工作,承担重大教育和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宣传全区教体系统改革发展成就和先进典型事迹。11.承担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扶贫工作;承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12.承担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信访稳定的辅助工作。13.承担对全区教体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承担全区教体系统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为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开展调查提供协调服务、安全保障和后勤服务,承担本系统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的辅助工作。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有关体育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体育发展规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按分工协助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2.承担推动全区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辅助工作,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进体育工作社会化,承担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群众体育年度计划。3.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承担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峄城区老年人体育服务保障工作。4.协助指导全区各体育类社团组织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开展活动;承担体育社团、俱乐部、行业协会的业务资格审查、组织建设和体育骨干的培训工作。5.发挥体育总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民间体育组织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各单项体育协会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全民健身活动。6.推动全区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组织开展体育训练,组织参加各级体育竞赛;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竞赛年度计划,举办、承办各级体育竞赛;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办好区少儿竞技体育学校,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7.贯彻落实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做好体育产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区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服务工作。8.承担体育领域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承担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9.承担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10.承担本中心安全生产、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工作。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