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峄城区农业农村局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指导全区农村综合改革,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负责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农业对外合作。
办公地址:峄城区坛山路35号附近
办公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632-8015028 ycnyncj@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