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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峄城区审计局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五)按照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办公地点:峄城区峄山北路5号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632--7711614  ycqsjj@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