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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峄城区审计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信息化、统计、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按照规定管理本系统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法规股

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财政审计股

负责组织审计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决算草案,起草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工作。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区直有关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组织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审计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等。

(五)农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

负责组织审计区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等审计。

(六)企业审计股

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等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区审计服务中心

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服务工作,协助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协助审计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机关交办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审计服务工作。

(二)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担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服务工作。协助审计区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协助审计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等机关交办工作。承担企业审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