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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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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设置
  • 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局机关档案、安全、后勤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群团、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纪检、意识形态、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内部综合协调、督查考核、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负责营商环境优化、社会满意度提升工作。

    (二)综合股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及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和服务质效工作。

    (三)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

    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荣誉奖励、典型培树、信访舆情、来访接待、心理咨询、信访答复;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综合法规、行政复议及应诉、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发挥退役军人在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宣传的工作职责。

    (四)安置

    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档案结转及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军休服务管理对象接收和服务管理,承担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组织实施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相关工作职责;负责退役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摸排登记、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提供信访事项涉及股室职能的答复初稿。

    (五)就业创业

    职责:负责组织退役士兵开展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负责退役士兵就业招聘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聘;负责就业创业和困难帮扶专项基金使用;提供信访事项涉及股室职能的答复初稿。

    (六)双拥股

    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协调驻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协调促进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和配偶子女随调随迁工作;走访慰问驻军单位、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提供信访事项涉及股室职能的答复初稿。

    (七)优抚褒扬股

    职责:负责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及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负责优抚对象优抚、医疗、褒扬、烈士纪念、陵园管理等方面工作;提供信访事项涉及股室职能的答复初稿。

    二、所属事业单位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职责: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合署办公,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等有关工作;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