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机构职能

峄城区医保局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

(一)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制度。

(六)组织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区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办公地点:峄城区峄州路16号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632--7756806  ycqybj@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