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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

(一)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调査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
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査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査、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配合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

(七)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九)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査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执行情况,管理区地质勘査项目。

(十)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压覆矿产资源初审、査询和建设项目占用、压覆探矿权查询。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

(十)负责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林地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和管理公益林。

(十三)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五)负责全区绿道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牵头落实全区绿道规划建设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绿道发展规划。

(十六)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

(十七)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按照上級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地址:峄城区宏学路2号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632-7711610  


邮箱:zaozhuangshiguotuziyuanjuyichengfenju@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