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政府网站欢迎您! 简体繁体无障碍 网站地图

您当前位置:首页>详细资料

2020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办法

来源: 峄城区人社局时间: 2020-07-10

我区为严格按照山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考生健康管理,制定本办法,现告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遵照执行。

1、要求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应至少于考前28天抵达考点我市;来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至少于考前21天前抵达考点我市。以上人员应至少于抵达前3天向我市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有关自我健康监测、参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自考前14天起至考试当天,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村居(社区)和峄城区人社局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3、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测量,通过入场通道进入考点。

4、考生入场查验要求。

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进入考场:

(1)考务工作人员持手持式体温仪对每一名考生进行测温,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

(2)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部分考生须转移至隔离考场,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未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身体不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签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子承诺书,承诺已履行应报尽报义务。

枣庄市峄城区疾控部门联系方式:0632-7711883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0632-7799181

附件: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0日    

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xlsx


供稿: 峄城区人社局    来源:峄城区人社局   审核人:魏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