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峄城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峄城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
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ycqsfjjdk@zz.shandong.cn
二、信函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峄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与备案审查科,地址:峄城区承汇大厦501室,电话:7711125,并且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1年3月5日。
感谢您的支持!
2021年2月26日
草案说明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9号)《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司发〔2021〕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确定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二是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三是强化告知承诺制核查与监管,四是完善告知承诺制信用管理,五是加强实施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