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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峄城区拟认定青年见习基地的公示(第一批)

时间:2024-09-14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74号)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区青年见习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现拟认定枣庄市峄城区气象局为我区见习基地,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9月18日至9月24日,公示期间,对单位的资格条件等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4日之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632-7507772     附件:2024年峄城区拟认定青年见习基地名单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2024年峄城区拟认定青年见习基地名单 1 枣庄市峄城区气象局(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