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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第2批)峄城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时间:2025-01-02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公示期: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     监督电话:0632-7507725     附件:峄城区2024年12月(第2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xls 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