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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和照料护理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1-23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根据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等规定,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民政局研究起草了《峄城区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和照料护理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5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632-7711080;电子邮箱:ycqfgjjg@163.com   枣庄市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2日                 峄城区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和照料护理费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试行) 收费项目 服务类型 服务星级 备注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 四星级 五星级 床位费      (元/月·床·人) 单人间、双人间、多人间 400 500 650 800 1000 床位费、照料护理费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照料护理费 自理(能力完好) 260 350 400 500 550 半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 500 600 800 1000 1200 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失能、完全失能) 1100 1200 1500 1700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