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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4年度评估工作情况的公示

来源: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评估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峄城区开展2024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1日,2024年度经行政审批部门行政许可应参加年度评估工作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4家。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

二、评估结果

(一)年度评估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3家)

枣庄市峄城区云龙职业培训学校、峄城区蓝天职业培训学校、枣庄市正大职业培训学校2024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评估为合格。

(二)年度评估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家)

枣庄带头人职业培训学校未参加2024年度评估工作,评定为不合格,将暂停或终止培训资质。

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