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枣庄市峄城区烟草专卖局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不再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拟无偿收回位于峄城区峨山镇驻地、郯薛路南侧,原划拨给枣庄市峄城区烟草专卖局使用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134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峄国用(2014)第36号。特此公示。
本地块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该宗地各相关权益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收回的,将依法依规报市政府批复同意后收回。
公示期: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21日。
联系人:枣庄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电话:0632-7727768
联系地址: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2号
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