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山东长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水处理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长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水处理剂工程;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化工园上海西路001号,原山东东泰水处理有限公司院内;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HEDP装置,依托现有1#生产车间和2#生产车间,建成后可年产7万吨水处理剂,主要包括氨基三亚甲基膦酸(ATMP)、二乙烯三胺五亚甲基膦酸(DTPMPA)、2-羟基膦酰基乙酸(HPAA)、乙二胺四甲叉膦酸钠(EDTMPS)、多氨基多醚基甲叉膦酸PAPEMP和双1,6亚己基三胺五甲叉膦酸(BHMTPMP.Na)等;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办公楼、防爆控制室、办公实验室和动力车间;依托现有储运工程:1#仓库、2#仓库、3#仓库和储罐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山东长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水处理剂工程环评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l3qd1JGw-ZNY6mKlS2-Tg 提取码: b9hy。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意见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3rNRY2Y5o-SZTMvIU_JPg 提取码: 7a6u。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单位名称:山东长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经理
电话:0632-8056271
邮箱:qilongxi1982@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山东长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