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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枣庄市峄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的公告

来源: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时间:2026-04-01

相关参保人员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经核实,房永芝22名参保人员已去世(具体名单见附件),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请上述参保人员的参保单位或者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尽快办理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手续。现就个人账户余额清退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或复印

(二)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

婚证等

(四)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415日。

办理地点:枣庄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03、A05窗口

联系电话:0632-7507723,7507725

三、注意事项

 (一)逾期未办理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依规对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封存处理。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报信息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继承人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清退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枣庄市峄城区参保人员死亡清退个人账户人员名单

 枣庄市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4月1日     

枣庄市峄城区参保人员死亡清退个人账户人员名单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1

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房永芝

19730704

2

峄城区建筑工程公司

朱振省

19560604

3

峄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王继海

19711216

4

峄城区粮食局

赵启亮

19620619

5

峄城区灵活就业(阴平物资供销)

张习英

19630718

6

峄城区灵活就业(原供销社)

潘存夫

19550715

7

峄城区灵活就业(原金坛纸业)

刘雪琴

19661222

8

峄城区灵活就业(原金坛纸业)

逄增明

19531013

9

峄城区灵活就业(原石膏矿)

魏夕芬

19650818

10

峄城区灵活就业(原峄城区物资局)

王兴民

19541230

11

峄城区灵活就业人员

陈引航

19800908

12

峄城区灵活就业人员

李修玲

19701116

13

峄城区灵活就业人员

龙广清

19491210

14

峄城区灵活就业人员

孙晋法

19560721

15

枣庄八里屯煤矿

邵泽成

19490710

16

枣庄市承丰水泥有限公司

刘新成

19570310

17

枣庄市承丰水泥有限公司

孙士征

19641203

18

枣庄市农机厂

于广文

19510606

19

枣庄市平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朱开亮

19700624

20

枣庄雅禾纺织有限公司

贾平

19590613

21

赵坡煤矿

杨列友

19740201

22

鲁人社29号文

赵传英

195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