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枣庄市峄城区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公告

来源: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时间:2026-05-26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106号),峄城区对2015—2019年度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行清理落实。目前工作接近尾声,请以下退役军人于2026年6月9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银行转账凭证,到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03窗口办理相关事宜。如退军人员已在外地就业或者定居,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上述材料(如退军人员本人携带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请在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前,提前缴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社保账户)。若退军人员的家属、亲友、同学、同事、战友等看到此公告请及时告知其本人。转移接续业务电话:0632—7507735。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退役年度

1

李良

370404********2919

2015

2

黄锋

341202********6335

2015

3

刘卫

370404********2218

2019


          枣庄市峄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