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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31日 发布日期 : 2018年
  • 标题 : 《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31日
  • 发布日期 : 2018年
《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为加快推进我省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促进示范项目可持续发展,我厅起草了《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法》起草的背景

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单元和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助推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可有效加快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进程。2016年,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5号),提出要创新城市智慧管理,打造智慧住区。2017年,我厅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发展规划(2017~2020)》提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到2020年,建设100个绿色智慧住区,带动以软件供应、大数据、云平台、规划设计等为基础的智慧化服务企业发展。2016年以来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各地以提升管理与服务智慧化为目的,推动搭建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逐步扩展智慧应用范围,目前已启动42个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制定发布了《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对我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为进一步推动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健全示范项目管理制度体系,确保示范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我们研究制定了该管理办法。

二、《办法》起草的依据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5号)、《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发展规划(2017~2020)》(鲁建节科字〔2017〕16号)、《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建〔2018〕21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示范项目申报、示范项目管理、示范项目验收和附则等共五章十七条。

第一章主要说明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及职责分工。明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示范项目组织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示范项目的申报初审、过程检查、进度督导及省相关要求的落实,配合做好示范验收工作。、

第二章对示范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和申报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申报示范的项目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的在建和既有住区。项目申报实施单位为住区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示范项目申报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绿色智慧住区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验收等文件。设计方案要达到《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指标评价合格及以上要求,鼓励设计、建设高星级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逐级推荐,择优创建。

第三章对示范项目的动态管理做了明确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示范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组织对全省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核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示范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对示范项目验收做出了规定。为保证建设质量和效果,要求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并实际运行三个月以上,经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申请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依据《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形成验收意见,确定项目星级。对出现问题的示范项目不但要取消示范资格,还要追回已拨付的奖补资金。

第五章对管理办法的解释权、有效期限做出了规定。为持续推动绿色智慧住区顺利开展,助力“智慧住建”和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规定了管理办法的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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