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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31日 发布日期 : 2018年
  • 标题 : 《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31日
  • 发布日期 : 2018年
《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群死群伤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要求,我厅起草了《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施细则》起草的背景

危大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旦发生事故,必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国家和省高度重视。2018年3月8日,住建部发布37号部长令,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源头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结合我省房屋市政施工行业实际,细化起草了本《实施细则》。经征求各市住建主管部门及厅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办法》起草的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住建部规范性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8章39条,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属地监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省厅对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相应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应对危大工程进行抽查,可通过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进行。

(二)界定工程范围。按照危大工程发生事故易致群死群伤、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定义,将基坑、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暗挖、水下作业、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等12类作业列入危大工程范围,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了明确。

(三)细化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履行前期保障职责,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费,提供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勘察、设计单位履行源头防控职责,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施工单位履行过程控制职责,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严格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验收。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审核把关,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实行旁站监理。

(四)深化方案论证。一是明确设区市有关主管部门应建立专家库并严格专家管理。二是明确参加论证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名,并应具备相关专业经验和高级职称。三是明确施工企业提前3日将专项方案报论证专家预审,之后召开论证会出具论证结论。四是明确论证结论为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按要求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后实施;专项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五)强化现场管控。一是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显著位置对危大工程进行公告、警示。二是要求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作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向作业人员交底。三是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危大工程施工时到场履职,项目安全员和监理人员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现场监督。四是明确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对有关危大工程进行监测。五是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危大工程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至少包括2名原专项方案论证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六)严格处理处罚。一是明确有关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责令整改、暂停施工等措施。二是明确发现有关单位、人员违反危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时,依法依规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三是明确对危大工程有关处罚信息,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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