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及整改补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9年5月27日由省自然资源厅第7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以自然资字〔2019〕48号印发实施。
一、背景和过程
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以下简称“两部”)部署要求,我省于2017年6月底顺利完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现了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587万亩,划定效果总体良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完善保护措施,今年1月3日,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进一步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3月26日,自然资源部举办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培训班,对自然资规〔2019〕1 号文件进行了重点解读,明确了工作开展的具体要求、技术要点及时间安排等主要内容。为尽快推进和切实做好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按照两部统一安排,在主动到部汇报工作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研究拟订了《方案》。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制定。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实事求是、查清查实,统筹衔接、协调推进,从严保护、补足划优的实施原则,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有效解决永久基本农田存在的划定不实、补划不足、非法占用、查处不力等问题,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效率,做到保质保量补划落地,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重大项目落地双赢。进一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三位一体”保护,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全省耕地红线。
(二)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并建立储备区数据库。储备区划定后,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调整需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从储备区中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原则上从储备区中补划,储备区确实无法完成补划的,从一般耕地中择优补划。
二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为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梳理核实工作,找准划定不实、违法占用等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编制整改补划方案,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