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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 财经政策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25日 发布日期 : 2019年
  • 标题 : 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财经政策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25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
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任务目标各市要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覆盖范围,确保2019年底前覆盖率三级定点医院达到100%;二级定点医院达到80%以上;其他定点医院每县(市、区)新增2家以上,达到30%以上,基本满足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参保人员直接结算需求。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定点医院全覆盖。

二、规范就医管理服务。全面落实跨省异地就医有关文件政策要求,参保地经办机构在为参保人办理异地备案时(含异地转诊),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落实“三个一批”,提高“两类人员”备案率。特别是补充证明纳入一批,要全面实行承诺补充制,即允许“两类人员”先在参保地备案,并承诺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后及时补充,确保“两类人员”离开参保地前能及时备案。全面落实取消审批盖章、简化备案手续等便民惠民举措,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窗口备案、网上备案、电话(传真)备案、手机APP备案等多种服务渠道,2019年应至少提供一种线上备案渠道。

三、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各市要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线下宣传和线上宣传相结合,增强宣传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9月份作为全省政策集中宣传月,继续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用人单位、进车站“五进”集中宣传活动。各统筹地区应充分利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院等窗口,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集中宣传政策要点、业务流程、遇到问题的解决方式等内容。9月底前,各市应将本统筹地区官方网站有关内容的链接公布在省医疗保障局网站专栏。

要结合机构改革和工作推进情况,针对新政策、新要求,广泛开展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新的工作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要进行全面业务培训,确保医保经办、医院医保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政策、熟练经办。

四、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要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务必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跨省异地就医资金省内清算收付款工作,并及时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确认收付款情况,确保业务和财务数据一致。跨省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经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并申请国家统一清算的,原则上要在下期国家清算签章之日(一般每月26日签章)前完成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遇有特殊情况,市级医保部门要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备。有条件的市,可提前依据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确认的清分结果,先行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五、按时报送工作台账。要按照医保发〔2019〕33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本地区定点医院和便捷服务措施情况,认真填写《全国基本医保定点医院接入工作台账》和《全国备案管理便捷服务工作台账》,于6月25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医保中心。其中,省本级和济南市的定点医院由济南市统一报送,同属设区市和县(市、区)的定点医院,由设区市统一报送,避免重复统计。对台账中填报的未接入国家异地联网结算系统的定点医院,要结合当地实际,对照任务目标,合理确定接入时间,并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台账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把关,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国家医保局将对各省上报的信息定期对外公开发布。同时,各市相关咨询电话如有变更,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省医保中心,以便报告国家医保局及时发布更新。

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认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对群众异地就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妥善解决并及时报告省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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