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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继续实施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19年10月19日 发布日期 : 2019年
  • 标题 : 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继续实施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9年10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
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继续实施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电梯42.3万台,数量列全国第四位。电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对电梯安全高度敏感和关注。为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国家相继出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销售、使用、检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这些要求,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督,方便电梯使用单位有效查询和选择有资质的单位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引导电梯维保市场良性发展,促进维保单位提高服务质量,2014年发布了《关于建立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的通知》(鲁质监特字〔2014〕156号),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对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电梯维保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也已于2015年写入《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该文件已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经我局研究决定,在我省继续实施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

通知主要有四项内容:

一是明确电梯维保单位告知性登记提供的相关资料:

1.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受聘拟在当地从事维保工作的电梯修理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是明确各市局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告知性登记工作的要求。对已登记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相关信息,要及时在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对已登记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更新,方便社会查询、使用。

三是明确省局对全省电梯维保单位告知性登记情况公示要求。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将登记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相关信息每半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上报省局,省市场监管局及时在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是提出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的要求。各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性登记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1日。

此外,《通知》已经我局办公室公文规范化审查、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要求履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相关要求,并向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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