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超市
标题 : 部门解读 | 关于《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等文件的解读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主题分类 : 法治建设;应急管理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08日 发布日期 : 2019年
  • 标题 : 部门解读 | 关于《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等文件的解读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 主题分类 : 法治建设;应急管理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08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
部门解读 | 关于《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等文件的解读

为强化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建设一支忠诚担当、雷厉风行、实在实干、竭诚为民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省应急厅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等文件的通知》(鲁应急发〔2019〕67号),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重大案件督办、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等工作。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一)规范集中执法是创建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保障。山东是经济大省,工业企业众多,安全任务繁重。近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还是发生了青岛中石化“11.22”特大爆炸、济南保利民爆“5.20”特大爆炸等多起重特大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和曝光,使得社会对安全生产期望值越来越高、事故容忍度越来越小。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迫切需要开展集中执法,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二)规范集中执法是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的重要手段。在以往检查中,存在重监管轻执法的问题,执法“抹不开面子”。部分基层注重“保姆式”监管和“家长式”管理,发现问题习惯重教育轻处罚,导致企业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中过于依赖政府,缺乏主动意识。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人员来自异地,与被检查企业及属地都不熟悉,发现问题由属地落实,上级跟踪督办,有效解决了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三)规范集中执法是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的重要方式。一般检查容易出现以下问题:一是检查的专业性和深度不够,检查倾向于自己熟悉的内容;有的检查浮皮潦草,找不到症结所在。二是检查缺少统筹规划,企业受检频率不平衡。开展集中执法,可以有效解决基层存在的执法惯性、重复检查等问题,是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方式。

二、编制过程

今年5月份,省应急厅在原省安监局鲁安监发〔2015〕162号、鲁安监发〔2017〕98号、鲁安监发〔2017〕136号等文件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档案管理制度》《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重大案件督办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等4个文件初稿。初稿形成后,召开座谈会组织16个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同志进行讨论,并发各市应急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9月底报厅领导审签后印发。

三、主要特点

围绕规范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运行了一系列工作规范、办法和制度,主要特点如下:

(一)规范集中执法准备。要求开展集中执法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检查范围、内容和目标;统一安排力量,根据检查方式和检查任务组建检查组;将检查任务、标准、程序、纪律、工作要求等各种材料汇编,形成工作手册;召开动员会议,部署集中执法任务,并对参与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执法安排,做好人员、车辆、装备等保障工作。

(二)规范集中执法实施。要求在集中执法实施前,应当制作《现场检查方案》,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明确检查分工,并携带好执法证件和装备,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在实施集中执法时,严格履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沟通会+总结会”的执法程序,坚持说理式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和说服力。同时高度关注企业在检查中的诚信表现。对于主动配合工作,及时整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免于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不配合执法,有拒绝参加检查或者拖延时间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规范集中执法保障。为确保集中执法有效实施,建立并运行了联络员制度、“五个当场”工作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定期调度汇总通报、专家实时会商、现场观摩与集中点评、重大案件督办、“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检查一家企业、规范同类行业”工作制度、执法经费保障等10项工作制度。

(四)规范集中执法监督。加强监督是确保集中执法正确进行的重要措施,为此作了以下规范要求:一是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公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二是公开作出廉政承诺,要求执法人员向被检查单位公开作出廉政承诺;三是强化宣传报道与公开曝光,在媒体上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适时报道集中执法情况;四是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评估;五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查结果作为各级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六是建立约谈问责和工作激励制度,对执法较弱的警示督办或约谈,对执法先进的优先推荐表扬。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鲁ICP备0750028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40018
鲁公网安备37040402000003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峄城区政府办值班室电话:0632-7711401 (772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