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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解读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杨佳忠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14日 发布日期 : 2019年
  • 标题 : ​《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解读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杨佳忠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14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
​《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 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精神,指导和规范我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国土空间规划处会同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泰安市规划编研中心、寿光市规划编研中心,研究起草了《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导则》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 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提出“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部分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审查报批。结合实际,2021年完成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7月,我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9月9日我厅印发《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和《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亟需印发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为指导乡镇规划编制,构建省、市县、乡镇、村庄层级明确、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提供技术依据。

2019年4月,国土空间规划处会同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成立《导则》编制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小组起草了《导则》初稿, 8月,国土空间规划处组织召开了《导则》专家论证会,并向厅有关处室、16设区市和部分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求了意见。我们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对《导则》进行了深入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送审稿。10月14日至23日再次征求了开发利用处、用途管制处等9个有关处室的意见,提报有关厅领导审阅,并按照意见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导则》主要内容

《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编制组织程序、规划主要内容、成果要求和附则5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地位作用、编制目的和原则、规划期限、规划范围等。明确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是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具体安排。

第二部分是组织编制程序。明确了编制单元、编制主体、编制单位和编制程序。规定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的乡镇,应纳入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其他乡镇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以几个乡镇为单元合并编制。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按照制定方案、基础调研、评估分析、成果编制4个阶段进行,落实好上级规划提出的战略引导、指标约束、底线管控、空间布局、系统指引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建立本级规划目标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形态,提出城乡统筹和要素配置要求。

第三部分是规划主要内容。包括7个方面:一是基础分析,依据三调成果形成底图底数,分析现状,总结特点和问题。二是明确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确定乡镇总体定位、规划目标和具体管控指标。三是落实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确定乡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突出风貌特色。四是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推动乡镇国土空间有效开发。五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和文化要素管理,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六是实施全域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七是加强实施监督、制定行动计划、完善政策工具,强化规划实施。

第四部分是成果要求。明确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规划说明等)组成,确定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范围和规划成果提交形式。

第五部分是附则。明确了导则的解释权及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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