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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14日 发布日期 : 2019年
  • 标题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14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必要性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资格考核管理,今年5月,总局颁布了新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对发证项目进行精简合并。新《规则》中取消项目13项,合并项目33项,全部项目由原来的55项减至20项。二是进一步明确对发证机关要求。新《规则》明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的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由省局确定并公布。对于氧舱等作业人员较少的项目,由省局发证,省局也可明确由市、县两级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职能的相关部门(简称“发证机关”)负责。三是进一步明确对考试机构管理要求。省局负责制定考试机构的基本条件和委托要求,确定氧舱等作业人员较少项目的考试机构,市局负责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并推荐其他项目的考试机构,省局统筹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发证机关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从考试机构备选库中选择考试机构并委托考试。四是变更考核发证程序。发证程序由原来的申请人先参加考试合格,再到发证机关申请发证,变为申请人首先向发证机关提交申请,发证机关作出受理后,再到发证机关委托的考试机构报名考试,考试机构将考试结果报送发证机关实施发证。为抓好贯彻落实,省局制定发布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1. 明确发证分级范围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由市、县两级发证机关负责,发证项目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以下简称《分类与项目》)的全部项目。

    1.市级发证机关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含取证、增项、补证、焊工复审)工作。

    2.县级发证机关负责作业人员资格(焊工除外)复审工作。县级无复审工作承接能力的,由所在地的市级发证机关负责。

    (二)明确对考试题库和考试机构的管理

    1.省局负责制定考试机构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统一审核确定氧舱等作业人员较少项目的考试机构;负责在省局网站统筹择优公布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选库及考试项目;负责组织建立全省统一的作业人员理论考试题库。

    2.市局负责审核、验收、推荐其他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各市推荐综合考试机构和焊接考试机构各2家。济南、青岛、烟台可适当增加。

    (三)明确对考试机构的委托管理。发证机关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从全省考试机构备选库中按考试项目选择考试机构并委托考试,委托的考试项目应当覆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分类与项目》的全部项目。

三、时效

因《实施意见》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影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的执行,所以自2019年12月11日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0日。本文件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了统一登记、编号、公布“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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