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2019年1月,水利部下发《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维护经费“三项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部署,指导地方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省级层面有必要出台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实现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的好、群众长受益。
二、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2号)、《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制定。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目标、建立规模化的供水工程体系、建立科学长效的运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方位的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安全可靠的水源和水质保障体系及保障措施7方面内容。
1.总体要求,包括基本原则、目标任务2部分。
2.建立规模化的供水工程体系,包括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区域供水规模化、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3部分。
3.建立科学长效的运营管理体系,包括推行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强化农村供水设施保护、完善水价管理及水费收缴机制、加强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5部分。
4.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包括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制度、构建现代化供水管理与服务系统2部分。
5.建设全方位的监管责任体系,包括明确农村饮水安全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责任3部分。
6.建设安全可靠的水源和水质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切实做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加强日常水源管理与水质检测、加快备用水源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4部分。
7.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引导、强化跟踪问效3部分。
四、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