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公告
(第158号)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减证便民,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律师执业许可指引》等13项行政许可指引,现予以公告。
山东省司法厅
2019年5月17日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指引(2019).docx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鲁代表机构设立及代表执业许可指引(2019).docx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指引(2019).docx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代表执业许可初审指引(20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