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已于2020年1月12日至15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呈报单位申报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规定,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和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确定以下申报人员已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严格执行异议期制度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教处(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联系人:张 华
电 话:0531-85693129、0531-85693135(传真)
地 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
邮 编:250002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15日
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19年度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