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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疫情期间省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公告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04日 发布日期 : 2020年
  • 标题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疫情期间省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公告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04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疫情期间省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公告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切实为办理省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的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政务服务,现将疫情期间做好省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办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倡线上办理,实行帮办代办

 

省交通运输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可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查询办理条件、咨询办理问题,部分事项已实现线上受理或办理。对于未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可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4楼投资建设类交通运输业务办理窗口收,联系电话:0531-82083212;82083213),后续环节由帮办代办人员代为办理,办理结果将通过EMS免费邮寄。请在寄送申请材料的同时,注明详细的结果文书寄送地址。

二、建议预约办理,做好安全防护

 

省政务服务中心自2月3日开始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对于确需到大厅窗口办理的各项业务,建议通过电话提前预约申请,并按照预约确定的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在大厅内的等候时间。(预约电话:0531-68966225;68966285)。 到大厅窗口办理交通运输业务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建议暂时不要到窗口办理业务。

三、提高审批效能,保障特殊需求


针对疫情防控涉及到的交通运输审批业务,将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审批方式,指导帮助企业完成各项材料准备,对符合要求的以最快速度办理许可,尽最大努力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3日

关于做好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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