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超市
标题 : 解读《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国家卫健委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27日 发布日期 : 2020年
  • 标题 : 解读《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国家卫健委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27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
解读《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企事业单位逐步复工复产,但是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聚集性疫情,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两项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该通知从压实防控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加强技术指导等3个方面,对各地应对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提出要求:一是要求各地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复工复产后人员流动、人群聚集等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压实疫情防控的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二是强调聚集性疫情的处置关键是抓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的落实。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是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的前提条件,专业防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单位、各部门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情况,要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并及时主动报告。对于疑似疫情,要及时有效处置。三是要求各地加强对重点县域的指导,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环节,持续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相关链接: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鲁ICP备0750028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40018
鲁公网安备37040402000003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峄城区政府办值班室电话:0632-7711401 (772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