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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05日 发布日期 : 2020年
  • 标题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扶贫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05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医疗保障作为“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必须确保医保扶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具体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保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对医保扶贫对象“四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发生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和医院留观人员,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救治和留观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经医保报销、财政补助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救助予以兜底保障。对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个人和农村孤寡老人、重病重残人员、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儿童、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重点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临时医保扶贫范围,建立专门台账,按医保扶贫对象标准落实各项倾斜政策。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医保扶贫工作。各级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以维护“四类人员”医疗保障权益为中心,坚持医保扶贫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工作时限,筑牢防范因疫因病致贫返贫医疗保障网。

(一)做好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对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个人和农村孤寡老人、重病重残人员、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儿童、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重点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要联合相关部门认真排查,动态建立专门台账管理,精准掌握名单和困难情况,并做好系统备注和与医院结算系统对接工作。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无论是否参保,可采取“先帮扶、后认定”方式,强化临时救助、即时帮扶和帮办、代办上门服务等措施,确保及时、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

(二)确保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和即时帮扶人员参保全覆盖。加强与扶贫部门、民政部门的信息交流沟通,对建档立卡即时帮扶人员、新纳入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及时进行系统建档管理服务。加快建立完善医保扶贫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开展“四类人员”参保销号行动,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100%全覆盖。

(三)确保医保扶贫政策全面精准落实。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各项医保扶贫政策,切实降低“四类人员”和特殊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宣传和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医保扶贫政策不落实、过度保障和过度医疗行为,以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高质量完成医保扶贫各项任务,确保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确保脱贫攻坚如期圆满收官。

目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医保部门要落实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充分利用相关部门信息,发挥大数据和医保信息化建设优势,通过网络、电话、掌上服务等手段,实现“四类人员”和特殊困难人员建库备注“一体化管理”和就医三重保障结算“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一站式服务”,帮助“四类人员”和特殊困难人员安全度过防控期,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医保脱贫攻坚战。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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