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枣庄市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和优化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3月28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枣庄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3月31号,市委办、市府办印发《枣庄市优化法治环境“4567”专项行动方案》。两个方案的出台,对于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枣庄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据了解,《枣庄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构建了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的基本框架,提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从今年4月1号开始,分成四个阶段,力争2021年枣庄市、滕州市率先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其他区到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枣庄市优化法治环境“4567”专项行动方案》是我市出台的一个重要的政策性文件,标志着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步入了一个更高的阶段,对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行动方案》核心内容集中在“4567”工作任务,即:健全“四项制度”,构建涉企法治环境体系;聚焦“五个重点”,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立足“六项建设”,营造诚信务实政务环境,围绕“七大领域”,加大涉企司法保护力度。以专项行动的成效推动法治环境整体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