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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交通运输部网站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9日 发布日期 : 2020年
  • 标题 : 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交通运输部网站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
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复收费时间。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二、继续落实法定免费通行政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三、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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