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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权威发布丨扶持对象范围又扩大了!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网约车司机……都可贷款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题分类 : 金融服务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02日 发布日期 : 2020年
  • 标题 : 权威发布丨扶持对象范围又扩大了!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网约车司机……都可贷款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金融服务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02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
权威发布丨扶持对象范围又扩大了!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网约车司机……都可贷款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九大改革攻坚行动”系列发布会第八场,介绍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介绍,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六稳”“六保”之首。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将“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扶持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挥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吸纳和安置就业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支持企业复工达产、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尤其是及时出台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帮助其渡过难关,助力全省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


此次三部门出台文件,既有宏观的政策,也有微观的措施。政策措施含金量高、覆盖面广、操作性强、创新力度大,为广大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者送上了一份惠企助企政策“大礼包”,可以概括为5个方面:


一是扩大重点扶持对象范围。将个人借款人范围由原来的14类增加至21类,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等原有政策扶持群体基础上,增加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除此之外,还创新地将平台就业人员,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是提高贷款期限额度。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一方面,我们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及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进行创业的,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的个人创业者,最高可申请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另一方面,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可申请60万元贷款。


三是降低小微企业进入门槛。将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四是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此次通过对个人借款人包括的21类人群资质进行细化,逐个详尽说明,进一步规范了借款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明确“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时限,提高了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便于经办人员贯彻执行政策,便于服务对象知晓理解政策。


五是加大免除反担保力度。


一方面,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或获得省级有关创业创新赛事活动规定奖项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等5种情况,取消反担保要求。


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反担保原则上不再要求贷款人资产抵押,提供相应的保证反担保即可。鼓励通过见贷即保形式,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



下步,将紧盯政策宣传,紧盯政策落地,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扶持我省更多的经济实体渡过难关顺利复工复产,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扩大有效就业,通过稳住“创业盘”来促进稳定“就业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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