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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致全区广大市民和冷链食品经营者的倡议书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 :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1日 发布日期 : 2020年
  • 标题 : 致全区广大市民和冷链食品经营者的倡议书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
致全区广大市民和冷链食品经营者的倡议书

全区广大市民和冷链食品经营者:

近日,天津、济宁、济南、临沂等多地密集检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标本。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监管,切实防范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现倡议如下:

一、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注意察看产品质量信息、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等信息。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配戴一次性手套,及时洗手,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处。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回家后,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要自觉做好消毒处理,可用75%酒精消毒外包装表面。清洗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和烧熟煮透,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餐具和台面的清洁,确保食品安全。

二、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懈怠情绪。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做好销售场所及器具的日常清洁、消毒、通风。严格遵守冷链食品和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制度,每14天进行1次外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管理,实行绿码上岗制,落实好疫情防护措施。

三、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各经营单位要全面应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如实填写上传产品质量信息、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等信息。凡从枣庄市域外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前24小时向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于入峄后第一时间到枣庄嘉运食品有限公司(峄城区古邵镇嘉运大道1号)冷库车间进行集中存放、集中检测,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对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应进入集中存放而不进入、集中检测而不检测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进口冷链食品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45。

四、请广大市民和食品经营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注重增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社交距离,养成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共同维护健康,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安宁。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632-7707686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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