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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答记者问丨“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省药监局全力以赴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各项工作 发文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文字号: 来源 :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7日 发布日期 : 2021年
  • 标题 : 答记者问丨“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省药监局全力以赴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各项工作
  • 发文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7日
  • 发布日期 : 2021年
答记者问丨“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省药监局全力以赴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各项工作

6月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请问医保部门就做好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仇冰玉答: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构筑全民免疫屏障,是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的重要举措,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疫苗及接种费用的保障部门,省医保局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力做好疫苗及接种资金筹措和费用结算,保障疫苗接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一、在疫苗费用保障方面,我们坚持“两个提前”。一是资金提前上解。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建立了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设立疫苗及接种资金专户、建立资金预付机制,并根据接种进度和接种计划的新变化、新要求,及时调整资金上解计划。针对近期接种数量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前启动下半年疫苗专项资金归集工作。省市医保部门克服资金量大、时间要求紧的困难,在较短时间内就完成了资金追加上解任务,目前已按规定全部归集到位。当前,我省疫苗采购资金充裕,完全能够满足下一阶段疫苗采购需求。二是资金提前预付。为缓解疫苗采购机构和生产企业资金压力,对疫苗采购资金实行提前预付,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正常采购。同时,按照省疾控中心疫苗采购需求及时调整资金拨付计划,开辟资金预付绿色通道,缩短资金到位时间,做到按时按需预付资金,及时有力保障了我省疫苗采购工作。


二、在接种费用保障方面,我们做到“两个及时”。接种疫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出,这个钱既要支付及时,更要花的明白;既要保证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也要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对地方。为此,我们加强了信息比对和工作调度。一是做到信息及时精准交互。接种费用是由各市医保部门按实际接种数量与市疾控机构或各接种单位结算。全省疫苗接种进度加快以后,接种点数量、接种信息量大幅增加。为切实做好接种信息传输工作,省医保局加强与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沟通对接,建立了省市两级接种信息“双通道”报送机制和工作调度机制,通过“双通道”管理,保障信息传输、核对、结算等流程更加顺畅;保障接种费用信息一一对应,准确无误,可查可溯;保障疫苗打的明白,资金支付的清楚。二是做到接种费用及时拨付。及时拨付接种费用是保障接种点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根据方案要求,每月25日前要完成上个月接种费用拨付工作。为保障接种费用及时结算,省医保局建立了专项工作调度机制,督导各市完善保障措施、优化结算流程、确保按规定时限及时拨付费用。目前,全省2-4月份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已全额拨付到位,为全省疫苗接种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宏网记者:

  这次大规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涉及群体多、接种数量大,请问我省在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安全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林炳勇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新冠病毒疫苗是战胜疫情最有力的武器。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也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这次大规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说接种规模前所未有,监管压力也前所未有。


我省开展大规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以来,省药监局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省药监局及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抓好疫苗质量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部署落实。省药监局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全力做好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严格新冠病毒疫苗流向管控,严防疫苗非法流出和非法贩卖。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要求各市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严格冷链管理。督促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疫苗配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冷链设施设备,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规定的温度环境内储存、运输。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各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全覆盖监督检查,截至6月6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派出检查人员4.3万人次,检查疾控机构、接种单位1.6万家次。五是强化督导检查。4月下旬至5月中旬,省药监局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成4个督导组,对16个市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当地监管部门并由其监督整改到位,督查结束后及时将督查情况及问题不足通报省卫生健康委。六是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各地市场监管局与同级卫健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接种点设置使用和疫苗购进、分发、接种等情况。比如,疾控机构及时将新冠病毒疫苗到货信息通知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派出监管人员实地检查,确保“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同时,配合做好疫苗供应保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等工作。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系列决策部署,在持续抓好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上狠下功夫,扎牢疫苗安全篱笆,全力配合好疫苗接种工作。一是持续强化冷链管理。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配送企业要切实加强冷链设施设备管理和温度定时监测,确保疫苗全程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二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指导各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检查分局在6月底前对辖区内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和疫苗配送企业再进行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坚决守住疫苗安全底线。三是持续强化责任落实。监管、配送、接种等各疫苗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苗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依法依规、合法合规开展疫苗质量管理活动。四是持续强化协作配合。及时将疫苗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卫健部门,配合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和接种工作顺利实施。

大众日报记者:

  据了解,6月份我省将主要为已接种第1剂次的人群提供第2剂次接种。想问一下,第2剂次接种公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张丽答: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国家统一安排,6月10日到6月底,我省主要为已接种第1剂次的人群提供第2剂次接种服务。公众在接种第2剂次接种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要了解完成全程接种的重要性。疫苗全程接种的剂次数是基于临床试验科学数据的,只有完成全程接种才能获得有效的免疫保护。目前我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包括灭活疫苗,重组亚单位疫苗和腺病毒载体疫苗三种,其中灭活疫苗全程接种需要2剂次,重组亚单位疫苗需要3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仅需1剂次。


其次要了解第2剂次接种时间、地点、疫苗选择、接种预约方法等的相关要求。


一是接种时间。按照规定,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剂次与第1剂次间隔时间≥3周,尽量在8周内完成;新冠病毒重组亚单位疫苗相邻两剂次间隔时间≥4周,第2剂次尽量在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次尽量在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需要说明的是,即使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程接种,只需补种未接种的剂次即可,无需从头接种;延迟接种只会使获得免疫保护的时间晚一些,不会降低最终的接种效果。


二是接种地点。第2剂次建议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的原接种点进行,对于流动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地址有变动的,当地也会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好后续的接种服务。如果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原接种地接种的,我们也对跨区域接种进行了专门安排和培训,建议关注现居住地的接种工作安排,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就近的接种点咨询。


三是疫苗选择。目前我省使用七个疫苗企业的三种新冠病毒疫苗,要使用同种疫苗完成全程接种。也就是说,第1剂次使用灭活疫苗,第2剂次仍要使用灭活疫苗;第1剂次使用重组亚单位疫苗,第2剂次仍要使用重组亚单位疫苗。按照我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可使用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疫苗完成全程接种。


四是预约方法。根据不同需要,目前我省采取集体预约和个体预约两种形式。个人可登陆省卫生健康委“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预约;预约完成后,出示接种凭证码即可进行接种。


最后需要提醒公众的是,如接种首剂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不能接种第2剂次疫苗;如果不能判断是否属于严重过敏反应,可以咨询接种门诊的医生。通常情况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如药物控制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需向接种医生主动说明个人的健康状况和疾病、过敏史、服药情况等,医生会综合判断做出适当的建议。


感谢公众对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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