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超市
标题 :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音管理的通告 发文机关 :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来源 :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 教育体育;综合执法 公文种类 : 公告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6日 发布日期 : 2021年
  • 标题 :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音管理的通告
  • 发文机关 :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题分类 : 教育体育;综合执法
  • 公文种类 : 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6日
  • 发布日期 : 2021年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音管理的通告

为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高考、中考期间,我区城市建成区严格禁止噪声污染。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禁噪起止时间:2021年6月7日-10日,中考禁噪起止时间:6月12日-14日


二、禁噪期间,禁止下列行为

(一)除应急抢修、抢险外,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建筑作业场地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的除外)禁止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20:00至次日6:00)施工作业(包括运输装卸建筑材机及建筑渣土)。高考期间(6月7日-10日)和中考期间(6月12日-14日),考点半径3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全天禁止施工作业,其他施工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夜间建筑施工。

(二)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

(三)禁止考点周边燃放鞭炮产生噪音污染。

(四)禁止餐饮店夜间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露天娱乐集会健身等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


三、在高考和中考考试时间,考场周围严禁产生施工噪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专人蹲点值守,发现声源立即前往现场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各类施工作业。


四、各类产生施工噪声污染的单位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从严予以查处。


五、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以向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举报电话:0632-7718111。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6日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鲁ICP备0750028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40018
鲁公网安备37040402000003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峄城区政府办值班室电话:0632-7711401 (772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