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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峄城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 发文机关 : 中共峄城区委组织部
发文字号: 来源 : 峄城区委组织部
主题分类 : 双招双引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07日 发布日期 : 2022年
  • 标题 : 峄城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
  • 发文机关 : 中共峄城区委组织部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峄城区委组织部
  • 主题分类 : 双招双引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07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
峄城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

为切实保障人才居住需求,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聚集和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区新增建设人才公寓162套,目前已全面完成装修改造和检查验收,正式对外发布。

公寓具体信息

人才公寓秉承“不拎包即入住”的原则,水、电、暖、通讯等设施一应俱全,商业、餐饮、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配套设施完善,全方位提供精细化的服务,让各类人才居住舒心、安心、省心。

详细地址:峄城区206国道交警队南侧

户型及套数:

户型A:共102套,1厅2室1厨1卫,70㎡;

户型B:共6套,1厅2室1厨1卫,70㎡;

户型C:共54套,1室1卫,20㎡;

联系电话:0632-7711539

申请条件:

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峄城区无住房的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及相当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2.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3.枣庄英才、齐鲁首席技师、齐鲁金融之星等;

4.选派到我区的挂职干部、科技副职;

5.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首席技师、枣庄名师等;

6.在我区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

7.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毕业5年内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和毕业5年内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

8.符合区招商引资政策引进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的相关人才。

符合条件的人才仅能申请1套人才公寓;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1套人才公寓。

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峄城区政府网站、峄城组工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峄城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一式3份。1—5类人才同时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第6—7类人才同时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第8类人才需提供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的相关材料,向人才公寓运营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对提交的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2.审批。每月10日前,人才公寓运营单位汇总申请情况送交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不动产登记情况,同时送交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人才类别,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

3.统筹分配。人才公寓运营单位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综合人才层次、申请先后顺序、个人意愿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

4.签约入住。人才公寓运营单位与租住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最长3年。

优惠政策:

人才公寓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每年调整一次。第1、2类人才免费居住;第3类人才管理期内的免费居住,超出管理期的按照基准价的50%收取租金;第4、5类人才按照基准价的50%收取租金;第6类人才前两年免费居住,第三年按照基准价的50%收取租金;第7类人才第一年按照基准价的50%收取租金,第二年按照基准价的60%收取租金,第三年按照基准价的70%收取租金;第8类人才按照基准价的70%收取租金,由所在企业或招引项目所属镇(街)承担费用。第1—3类人才,每次来峄工作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且提出短期居住申请的,人才公寓运营单位应当免费安排居住。

附件:峄城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中共峄城区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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