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超市
标题 :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政策解读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来源 :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卫生健康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15日 发布日期 : 2023年
  • 标题 :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
  • 发文字号:
  • 来源 :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卫生健康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23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政策解读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其既往主要发生在中非和西非。2022年5月以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猴痘疫情。多国疫情显示,猴痘已发生人际传播,并广泛传播到非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病死率约为0.1%。2022年9月我国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2023年6月开始出现本土猴痘疫情,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先后报告猴痘病例,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猴痘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进行应对处置,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防控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防控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干预和规范治疗,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考虑到猴痘疫情将在我国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开展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中共峄城区委 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鲁ICP备0750028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40018
鲁公网安备37040402000003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邮政编码:277300
峄城区政府办值班室电话:0632-7711401 (772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