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总体安排,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三个十大”行动计划,加快先进设备生产应用,促进先进产能发展提升,推动优质产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和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加快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激发消费潜能,促进有效投资,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奋力谱写绿色低碳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枣庄篇章。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4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回收量达到4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聚焦工业倍增,开展工业技改焕新行动
(一)推动产业高端化跃升。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深入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焕新行动,围绕煤电、焦化、化工、建材、轻工、机械等重点产业,制定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产线升级、智能提升。完善智能化技改服务商联盟机制,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实施产业智能化改造。贯彻落实“工赋山东”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实施枣庄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分层次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加快推进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到2025年,省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量达到45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三)促进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指导机床、锂电等优势产业和“链主”企业争创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力争建成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85家、绿色园区7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5家,开发绿色设计产品5种。(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装备设备更新行动
(四)推动农业机械装备更新。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基础建设,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推动粮食烘干燃煤热源、仓储设施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转型。引导企业更新混凝土搅拌车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推动城市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更新换代,鼓励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电动、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支持600总吨以上内河港口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六)推动住建市政设施改造。坚持“绿色低碳、本质安全、惠民宜居”,制定落实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努力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建设供热企业智慧供热系统。加快推动燃气等老化管道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改造耗能高、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卫设施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市政、园林、环卫车辆装备。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2024年完成市中区惠营污水处理厂、山亭区污水处理厂、滕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2025年年底,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桥梁隧道、窨井盖、地下管网等重点部位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推动教育文旅设施提升。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更新购置智慧黑板等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推进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设备、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升级改造,推动房车、游船、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和数字文化新业态设备更新购置,加快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
(八)推动医疗卫生装备升级。强化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上级政策,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大医药物流智能传输体系建设推广力度,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聚焦生活消费,开展以旧换新促进行动
(九)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利用各级各类政策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梯次消费,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督促运营企业更换达到质保年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举办枣庄市汽车嘉年华、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依托省、市家电消费节,联合家电制造企业及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畅通家电升级换新消费链条。鼓励智能电子生产销售企业、商场、平台通过让利、补贴等方式,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体验、新品首发、家电下乡等活动,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落实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顺应数字家庭发展趋势,探索家电、家装、家居一体化融合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聚焦产品供给,开展创新赋能提升行动
(十二)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新能源电池等优势产业,鼓励企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和先进装备供给能力。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省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实现装备制造业营收350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60%左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能源局)
(十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6+3”现代产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难题,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装备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大产学研合作,支持先进制造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为科研成果提供中试熟化服务,切实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迈向市场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持续推进“好品山东”建设,每年遴选3项制造业领域“好品山东”品牌产品,组织做好“山东制造·齐鲁精品”申报推荐和优质特色产品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利用“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工业品集聚优势,积极推介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设备。鼓励企业聚焦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向,开发更多优质产品,加快自有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聚焦废旧物资,开展高效循环利用行动
(十五)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发挥我市作为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优势,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六)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立足我市二手车、二手奢侈品、二手服装、二手办公设备、二手图书等特色产业发展基础,鼓励“互联网+二手”交易模式发展,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推进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依托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积极推动二手车出口工作开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十七)推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我市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培育招引锂电池、办公设备、工程机械等领域再制造企业。加快培育发展再制造服务主体,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开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推进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聚焦再制造产业关键环节,加快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提高再制造产品质量,扩大再制造产品应用。抢抓省支持我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产业机遇,抓好《枣庄市支持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若干措施(试行)》落地实施,引导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
(十八)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充分发挥枣庄市废旧锂电池无害化回收处理重点实验室、枣庄市新型环保建材资源化循环利用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作用,整合行业资源,集聚优势要素,推进再生资源拆解向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延伸,拉长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立足我市锂电、工程机械等产业基础优势,加大再生资源分选、拆解、破碎、加工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加工企业提质改造,全面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机械化、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发挥山海再生资源省级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示范带动作用,打造更多省级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分拣中心创建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七、聚焦标准建设,开展对标引领强链行动
(十九)加快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实施标准化强链工程。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相关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行业,积极参与修订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等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聚焦地方特色,全链条服务推进地方标准建设,鼓励制定实施企业联合标准、先进团体标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二十)加快重要领域标准制定。健全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等公共基础设施标准,持续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快综合立体交通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体系。支持智能化稻麦联合收获、精量播种、农机自动导航的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十一)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聚焦汽车、家电、家具产品、消费电子等大宗消费品,配合相关单位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支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加快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引领设备更新改造,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支持申报创新智能家电、服装服饰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等领域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二十二)加快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完善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支持企业申报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典型企业、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二十三)加强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支持制定完善装备制造、智能家居、“新三样”、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标准,加强碳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的研制。推动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八、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落实配套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五)加大财政支持。统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为重点方向,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以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费用给予补贴;对企业进口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部件给予财政贴息。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在单位换新采购中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支持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的设备更新项目完善前期手续。对主导制修订高水平能耗、排放、技术等相关标准项目予以奖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六)落实税收优惠。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和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七)深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召开政策推进会,积极引导银行与相关项目进行有效对接,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作用。印发《关于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四项体系,展“新”与提“质”并向而行,稳步提升转型制造业企业获贷率。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相关领域,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扩面。(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八)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加快推进环卫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