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解读《枣庄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例行吹风会。会上,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黄明介绍了本次新出台的《枣庄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有哪些变化。
明确收入范围,合理确定收益上缴比例。国有资本收益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新出台的《办法》重申了市级国有资本收益类型及范围,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市级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比例。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上缴利润收入,其中金融企业、资源类企业上缴比例不低于35%,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利润收入上缴比例实行动态调整。《办法》中指出为实现特定调控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可在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按规定比例上缴利润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其收取固定数额利润。
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国有资本在经济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按照资金使用性质,具体细分为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市级国有资本预算支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让国有资本更好地发挥引领和支撑经济发展的作用。
规范收支执行,健全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规范收支程序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效实施的基础,《办法》细化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编制等多环节的执行流程,强调提高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专业性。强化部门协同监督,通过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不断提高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推动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实施。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记者 刘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