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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防范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知识宣讲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来源 : 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题分类 : 农业农村 公文种类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4日 发布日期 : 2024年
  • 标题 : 防范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知识宣讲
  • 发文机关 :
  • 发文字号:
  • 来源 : 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
  • 主题分类 : 农业农村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4日
  • 发布日期 : 2024年
防范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知识宣讲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在高额回报利诱下,披着合法的外衣,打着响应国家政策、企业创新的旗号,或靠亲朋好友的拉拢利诱,骗取广大参与者的信任,以聚敛巨额资金为根本目的的非法金融活动。涉农领域中尤其是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活动,直接伤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警惕、防范。
二、涉农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征
(一)未经依法批准。非法集资活动通常都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同时,还采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实质。如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最大限度地骗取群众资金。
(二)虚构产业链条。农业领域特别是种养业的非法集资通常都会利用群众对某个行业比较陌生的特点,编织关于产品、市场、高科技等各个方面的谎言,虚构一个高收入、高盈利的产业链条。例如借獭兔代养、银狐养殖、芦荟种植、百合花种植等特种农产品种养的名义,以普通群众很少接触的产业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
(三)承诺高额回报。涉农非法集资通常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代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代管代养代销的方式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以后给予现金回报。
三、新型农业骗局识别
1.假借乡村振兴政策,借口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合作社发展等向农民筹钱。
2.“空壳社”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却虚构“盈利”吸引农民认领股份、入股分红。
3.假借商品销售、回购、转让等方式,引诱农民参与,实际上只是为了圈钱。
4.利用“互联网+农业”概念,通过电商、手机App等形式集资,然后“跑路”。
四、风险防范提示
(一)“四看”
1.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2.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
3.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
4.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二)“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态蒙蔽双眼。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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