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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工作;承担审计工作;综合协调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及其他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和工农关系;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党建工作;承担满意度提升等工作;联系群团组织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服务;统筹协调招商引资工作;承担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负责园区建设;负责金融、财政、科技、统计等工作;联系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工作;落实“三农”政策,承担农村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负责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畜牧兽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城乡供水、河(湖)长制、水资源保护利用、农田水利建设、渔业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卫生健康、人口发展、民政、红十字、残疾人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政法工作;承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提升城乡居民法治意识;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