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中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李中利同志任峄城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主任科员职务;
皮婧同志任峄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滕侠同志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长伟同志任峄城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主任科员职务;
张华同志任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宏高同志任峄城区信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程伟同志任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辉同志任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局长;
王亚洲同志为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提名人选;
孙超同志为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提名人选,不再担任峄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朱应泉同志为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提名人选;
郑浩同志任福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华臣、耿然同志任山东峄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峰同志不再担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局长职务;
马冬营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峄城区政府调查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赵修习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主任职务;
张中才、付海滨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荫更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民政局副局长、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振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成洲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城乡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贾井平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武兴水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鹏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