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宋嘉卫同志兼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孙启峰同志任峄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峄城区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志强、赵亮、曹鑫同志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强同志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扶贫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