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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战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2-01-12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战强同志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蒋广洲同志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硕同志任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文晋同志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不再担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帅同志任峄城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孔冉同志任峄城区审计局副局长(正科级级别不变)

孙中前同志任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玉丹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泳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于跃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朱贵民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滕侠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宋嘉卫同志不再兼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周子人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11231日  



关于战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2    来源: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战强同志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蒋广洲同志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硕同志任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文晋同志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不再担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帅同志任峄城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孔冉同志任峄城区审计局副局长(正科级级别不变)

孙中前同志任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玉丹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泳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于跃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朱贵民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滕侠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宋嘉卫同志不再兼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周子人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1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