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战强同志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蒋广洲同志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硕同志任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文晋同志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不再担任峄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帅同志任峄城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孔冉同志任峄城区审计局副局长(正科级级别不变);
孙中前同志任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玉丹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泳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于跃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朱贵民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滕侠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宋嘉卫同志不再兼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周子人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