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颜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颜强同志任枣庄冠世榴园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鑫同志任枣庄冠世榴园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景区园林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樊慧敏同志任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富同志任峄城区政府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志凤同志任峄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社会事务管理(信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启迪同志任峄城区人民防空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怀平同志任峄城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康伟同志任峄城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维同志任峄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褚衍新同志任峄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底阁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鑫同志任峄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董祥同志任峄城区民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莉娜同志任峄城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峄城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茵同志任峄城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峄城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刘杨同志任峄城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祯同志挂职任峄城区财政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王鑫同志任峄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于桥同志任峄城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枣庄冠世榴园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园林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升同志任峄城区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峄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副主任职务;
晁福兵同志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峄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明辉同志任峄城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付永同志任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炳章同志任峄城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长春同志任峄城区城乡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水务发展中心(峄城区河长制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蒋继鑫同志任峄城区水务发展中心(峄城区河长制事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枣庄冠世榴园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静同志任峄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枣庄市峄城区分校)副主任;
张超同志任峄城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晨同志任峄城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飞同志任峄城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峄城区动物卫生检疫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晓祥同志任峄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大勇同志任峄城区商贸流通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孟艳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枣庄市峄城区委员会副会长,不再担任峄城区古邵镇投资(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明辉同志任峄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莉同志任峄城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商贸流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郝玉亮同志任峄城区文化馆(峄城区博物馆、峄城区文物保护传承中心)馆长(试用期一年);
王恒丽同志任峄城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峄城区中医药推广交流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依民同志任峄城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邵建同志任峄城区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刘石龙同志任峄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冯文丽同志任峄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成伟同志任峄城区中医院院长;
王立霄同志任峄城区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芹同志任峄城区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贾鹏同志任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彭帅同志任峄城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左家盛同志任峄城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致远同志任峄城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慧同志任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永照同志任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峄城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波同志任峄城区信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信访局信访专员职务;
赵娟同志任峄城区信访局信访专员(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信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田东同志任峄城区信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润霞同志任峄城区石榴研究院(石榴博物馆)副院长(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张啸同志任峄城区底阁镇宣传和文化科技(旅游)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柳同志任峄城区底阁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继来同志任峄城区峨山镇社会事务管理(信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玉龙同志任峄城区峨山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思广同志任峄城区峨山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政方同志任峄城区峨山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启翱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建民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宣传和文化科技(旅游)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伦涛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浩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娟娟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顾苏洋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永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锐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社会事务管理(信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柏萧远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冰洋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莹莹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宣传和文化科技(旅游)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晓宇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作为同志任峄城区榴园镇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靖同志任峄城区阴平镇宣传和文化科技(旅游)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斌同志任峄城区阴平镇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宾同志任峄城区古邵镇投资(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明长友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玉龙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思伦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皮衍鑫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伟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中建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郭永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齐健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杨兆林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纯锋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邵磊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滕飞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马亚伟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何裕增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沈清泉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田始英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社会保障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孔丽萍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传洋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古邵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