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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郭方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01 时间: 2025-06-06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郭方伦同志任枣庄冠世榴园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群同志任枣庄(峄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服务中心招商发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孙琪同志任峄城区政府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明明同志任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侯林秀同志任峄城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军同志任峄城区少儿竞技体育学校校长,不再担任枣庄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晨妍同志任峄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贤同志任峄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小雷同志任峄城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竣同志任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吴强同志任峄城区财源建设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刘文帅同志任峄城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振海同志任峄城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峄城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峄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徐德强同志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勇同志任峄城区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响同志任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魏中亚同志任峄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维同志任峄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任厚全同志任峄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甲银同志任峄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启迪同志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人民防空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学印同志任峄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小东同志任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孙丹同志任峄城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栗明同志任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炳琨同志任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体斌同志任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伟同志任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吴大帅同志任峄城区底阁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雷远新同志任峄城区底阁镇便民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亚军同志任峄城区峨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宁同志任峄城区峨山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伦涛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娟娟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职务;

徐浩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森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猛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茂虎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冰洋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金浩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强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兴晓同志任峄城区榴园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建伟同志任峄城区榴园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伟同志任峄城区榴园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继刚同志任峄城区阴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永刚同志任峄城区阴平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启迪同志任峄城区古邵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政同志任峄城区古邵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奉笛同志任峄城区古邵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刚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魏增强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庆九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静静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强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于敬群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城市投资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王鹏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财源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志升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永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翔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波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站)主任职务;

陶慧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峰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肖长胜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物价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茂凤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思龙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梁宏文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葛磊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底阁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晁杰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底阁镇便民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职务;

周广超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胡安然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可同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继来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同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守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爱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杨安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仁峰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希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石祥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李大维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秀萍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海浩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斌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职务;

万裕富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李媛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褚雪松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芹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职务;

李庶彤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芳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古邵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职务;

樊敬运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古邵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张敏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古邵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5529

关于郭方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06    来源: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郭方伦同志任枣庄冠世榴园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群同志任枣庄(峄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服务中心招商发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孙琪同志任峄城区政府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明明同志任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侯林秀同志任峄城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军同志任峄城区少儿竞技体育学校校长,不再担任枣庄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晨妍同志任峄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贤同志任峄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小雷同志任峄城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竣同志任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吴强同志任峄城区财源建设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刘文帅同志任峄城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振海同志任峄城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峄城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峄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徐德强同志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勇同志任峄城区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自然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响同志任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魏中亚同志任峄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维同志任峄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任厚全同志任峄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甲银同志任峄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启迪同志任峄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人民防空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学印同志任峄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小东同志任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孙丹同志任峄城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栗明同志任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峄城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炳琨同志任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体斌同志任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伟同志任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吴大帅同志任峄城区底阁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雷远新同志任峄城区底阁镇便民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亚军同志任峄城区峨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宁同志任峄城区峨山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伦涛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娟娟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职务;

徐浩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森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猛同志任峄城区吴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茂虎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冰洋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金浩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强同志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兴晓同志任峄城区榴园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建伟同志任峄城区榴园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伟同志任峄城区榴园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继刚同志任峄城区阴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永刚同志任峄城区阴平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启迪同志任峄城区古邵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政同志任峄城区古邵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奉笛同志任峄城区古邵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刚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魏增强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庆九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静静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强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于敬群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城市投资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王鹏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财源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志升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永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翔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波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站)主任职务;

陶慧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峰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肖长胜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物价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茂凤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思龙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梁宏文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葛磊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底阁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晁杰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底阁镇便民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职务;

周广超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胡安然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可同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继来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同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峨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守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爱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杨安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仁峰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希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石祥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李大维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秀萍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海浩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斌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榴园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职务;

万裕富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李媛媛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褚雪松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芹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职务;

李庶彤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阴平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芳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古邵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职务;

樊敬运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古邵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张敏同志不再担任峄城区古邵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峄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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